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適應消費升級趨勢,健全便民商業設施,提高消費便利性和居民生活品質,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商務部決定在全國推進品牌連鎖便利店建設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工作
便利店是最貼近老百姓生活的零售業態,是滿足人們便利消費需求、服務民生的重要載體。近年來,我國品牌連鎖便利店加快發展,增速連續多年位居零售業態前列,但仍存在品牌連鎖門店總量不足、布局不合理、服務功能不完善、經營能力不強等問題。推動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有利于提高消費便利性、提升消費品質、激發消費潛力,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地要提高認識,把發展品牌連鎖便利店納入重要工作日程,作為落實消費升級行動計劃、推動實體零售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有計劃有步驟持續推動。
二、結合實際確定重點推進城市
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工作以城市為單位推進。按照“全面部署、重點推進、逐級延伸”的工作步驟,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的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工作要在2019年先行啟動,各地要在重點推進這部分城市的基礎上,結合當地經濟發展實際,有條件的地方可再選擇一些其他城市推進。
三、抓緊制定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工作方案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指導有關城市結合現有工作基礎,按照全國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工作方案編制要點》(見附件)要求,推動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抓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和保障措施。要組織咨詢機構、智庫專家、行業協會、企業代表等參與方案制定和論證,提高方案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7月底之前將工作方案報商務部,其他城市于9月底之前報送。
四、完善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的政策體系
各地要針對影響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的突出問題,借鑒北京、西安、福州等城市做法,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為重點,推動出臺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的政策,從店鋪選址、注冊登記、經營許可、技術應用、供應鏈建設等方面予以支持,為便利店發展營造良好營商環境。要抓好已出臺政策的落實工作。
五、加強組織保障
商務部將建立部、省、市三級聯動工作機制,從便利店布局、發展質量、政策環境、工作機制等方面研究制定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工作指標,重點對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進行指導推動,每季度統計匯總和反饋進展情況和問題。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相關城市的督促指導,明確時間表和階段性成果,壓實工作責任,將工作方案落實到位。有關城市要建立跨部門的協調工作機制,發揮好相關職能部門以及區縣、街道等基層政府作用;建立政企常態化溝通機制,及時聽取和解決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
六、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
商務部將組織編制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報告,采取多種交流方式,總結推廣各地推動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媒體進行宣傳報道,利用多種渠道開展交流合作,為便利店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及意見建議及時報商務部。
附件:《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工作方案編制要點》
商務部辦公廳
2019年7月1日
附件
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工作方案編制要點
各地要在深入調查摸底、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結合當地消費水平、消費特點和便民商業發展狀況,科學謀劃發展品牌連鎖便利店的總體思路,充分體現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聚焦民生、多元發展的原則,組織編制好工作方案,明確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舉措。工作方案由城市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并經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工作方案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內容:
發展基礎
重點說明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居民消費以及便民商業發展等基本情況,摸清本市便利店主要連鎖品牌企業的基本底數。對于現有品牌企業數量、門店數量、基本布局等基礎數據應全面掌握(數據截至2019年6月底),作為評估工作進度的基線,在工作方案中以列表方式明確體現。
品牌連鎖便利店是指統一形象標識、統一門店管控、統一設施配置、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商品采購、統一物流配送,以直營或加盟方式開展經營的便利店。僅有統一的商號和標識,在其他方面標準化程度較低的企業不列入品牌連鎖便利店統計范圍。
發展目標
發展目標按3年規劃,以2019年6月底為基準,說明每一年分別達到的目標。目標可從數量和質量兩個方面設定。發展數量上,要明確品牌企業和品牌連鎖門店兩個量化目標,同時結合當地實際,圍繞打造“一刻鐘便民生活服務圈”,從社區、距離或人口等維度設定結構化發展目標。要突出組織化、規模化導向,重點發展連鎖門店總數50家以上、知名度誠信度高的品牌連鎖企業。發展質量上,要體現便利店在完善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能力、提升現代化水平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三、主要任務
明確發展品牌連鎖便利店工作的主要任務,說明在優化便利店布局、提高便民服務水平、加強信息技術應用等方面采取的措施。
優化便利店布局方面。重點說明在增加便利店門店資源、拓展品牌連鎖便利店網絡、培育壯大龍頭企業等方面擬采取的措施。要根據不同區域商業設施狀況、消費水平和消費習慣,研究制定便利店等便民商業設施配置標準。多渠道增加便利店適用門店資源,推動落實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加強便利店用房保障。要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利用疏解整治騰退出的空間資源,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入駐經營。推動醫院、高校、體育場館、公園、景區等公共服務場所向品牌連鎖便利店開放門店資源。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改造提升老舊小商店、雜貨店、小賣部等分散經營的便利門店。鼓勵引進跨區域發展的知名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
提高便民服務水平方面。重點說明在支持便利店企業擴大經營范圍、提高服務水準、加強物流配送能力、改造提升服務環境等方面擬采取的措施。要支持便利店企業開發自有品牌商品,擴大鮮食產品銷售,提供簡餐、飲品等現場制售服務,搭載各類便民生活服務項目。鼓勵延長便利店營業時間,支持開設24小時營業便利店。支持品牌連鎖企業自建或采用第三方物流服務,實施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建設集約、高效的物流配送體系。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發展食品、生鮮產品生產基地和中央廚房,建立全程冷鏈配送系統。引導企業對標業內領先企業,建立高水平的服務標準,優化流程,增強服務體驗。倡導綠色消費理念。
加強信息技術應用方面。重點說明在支持品牌連鎖企業進行數字化改造,推動連鎖經營智慧化、智能化發展等方面擬采取的措施。鼓勵企業整合連鎖門店資源與在線流量資源,開展線上線下一體化經營。支持連鎖企業應用云計算和人工智能等技術,建立由消費大數據驅動商品采購、庫存管理、訂單管理等全過程高效協同的智慧供應鏈,提高運營效率。推廣自助結算、掃碼支付、刷臉支付等支付技術,鼓勵采用數字貨架、電子價簽、無線射頻等商品管理技術,提升服務智能化水平,優化消費體驗。
四、保障措施
按照工作通知要求,從組織領導、工作機制、政策體系、跟蹤評估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明確具體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切實加強制度保障。具體的鼓勵扶持政策可在工作方案確定后另行制定,但應在方案中明確基本方向,鼓勵各地將現有財政資金支持項目延伸至符合條件的便利店企業。各地可根據工作需要,形成“1+N”的工作體系,即1個工作方案,鼓勵扶持政策、社區便民商業配置標準、品牌連鎖便利店建設指南等N個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