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商務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食藥監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消防局等七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便利店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措施》),不斷優化便利店發展環境,辦好市民家門口的便民店。
《措施》從“拓展發展空間,優化網點布局”、“加大資金支持,降低經營成本”、“深入推進‘放管服’,簡化注冊流程”、“改革經營許可,創新監管模式”、“規范執法檢查,提高服務水平”、“促進規范提升,培育品牌優勢”等六個方面,提出了19條創新舉措。
《措施》以堅持問題為導向,尋找發展過程中的問題和短板,有的放矢地對制約北京連鎖便利店發展的關鍵性因素進行突破和創新,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按居住項目規劃10-20平方米/千人的標準預留便利店業態空間,按每社區建設不少于1個便利店的配置指標完善街區商業生態。
二、利用疏解整治騰退出的空間資源,引進連鎖品牌便利店,開放公共服務單位所屬空間資源,在學校、體育場館、醫院、公園、地鐵、科技園區等單位引入品牌連鎖便利店,優化便民服務網點布局。
三、加強倉儲物流空間設施保障,將便利店倉儲物流設施空間需求納入“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園區)+末端配送網點”三級物流體系統籌考慮。
一、統籌商業流通發展資金和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加大對便利店建設的支持力度。
商業流通發展資金按總投資的50%,總體不超過500萬元金額給予支持;
對符合政策要求的商業便民服務設施項目,按總投資的30%給予固定資產投資補助。
二、統籌利用商業流通發展資金,對搭載蔬菜零售、早餐、針頭線腦等便民服務的新開便利店給予租金補助,支持便利店創新發展示范項目。
三、采取以獎代補方式支持連鎖便利店進農村,鼓勵企業在農村區域建設鄉(鎮)、村兩級連鎖便民服務體系。
一、進一步簡化登記注冊審批流程,采取“一區一照”模式的連鎖便利店,可以一次申請多個分支機構注冊,并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二、對于使用社區內可利用的空間資源,利用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服務單位內部空間資源和市屬國企房屋設置便利店的,逐步改進準入登記。
三、對于搭載簡易食品現場制售類項目的便利店,可在經營范圍中標注為“銷售食品”。
一、進一步簡化食品經營許可手續,將便利店企業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審核時長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擴大簡餐類經營品種,改進機制飲品制售項目許可限制;允許連鎖便利店企業開展乙類非處方藥品零售。
二、支持便利店搭載出版物、音像制品、代收代繳等綜合便民服務功能,便利社區居民。
三、制定和落實《關于利用廂式智能便利設施完善社區便民服務的指導意見》,支持發展社區便民服務新模式。
四、對300平方米(含)以下的便利店,不再進行驗收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加強日常監督管理。
加強對基層負責許可、監管和執法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基層工作人員水平,確保在行政許可、日常監管、執法檢查中標準一致、程序一致、時限一致。進一步轉變執政理念,強化服務,變“堵”為“疏”,主動創新日常監管方式,提高服務企業的意識和能力。
一、制定連鎖便利店牌匾標識設置導則,進一步明確便利店業態標識牌匾的設置位置、體量、形式、色彩和照明等要素,指導企業規范設置牌匾標識。
二、引導連鎖便利店企業參與北京市優質服務商店評選,支持連鎖便利店門店申請成為離境退稅定點商店。大力推進電子發票在連鎖便利店企業的應用。組織便利店企業參加商務領域各類促消費活動,提升品牌便利店服務形象。
通過持續優化便利店的營商環境,用三年左右時間,使全市連鎖便利店門店數量達到6000家以上,原則上實現每個社區有2個連鎖便利店的目標。